待喷涂工件的结构设计应遵循什么原则

2011-03-14 12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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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(1) 鉴于热喷涂颗粒的飞行是直线运动,因此,任何可能导致遮蔽盲区的形貌设计,即对要予以喷砂或喷涂的相应表面会起障碍作用的形貌,均应避免。
    (2) 对于遭受热震、快速膨胀与收缩、强振动的部件或结构,在涂层系统设计时,就应充分考虑基体材料、打底层材料、中间过渡层材料及面层涂层材料的热物理性能(热膨胀系数、热导率、比热容、熔点等),特别是热膨胀系数的匹配和过渡,以使涂层的热应力减至最小。
    (3) 对于内腔表面进行预处理和喷涂施工,应该考虑“可及性”和喷涂距离要求所带来的限制。
    (4) 考虑到喷枪、喷砂枪和较硬的连接软管及喷涂距离等因素,任何待处理的表面都应留有足够的可操作空间。
    (5) 基体在设计上,应尽量避免形成窄缝、盲缝、盲孔、深槽、尖锐内角等形貌。因为这类形貌容易形成既不适于预处理又不适于喷涂的“盲区”。
    (6) 结构设计应有利于使喷涂的射束能与待喷表面大约呈90度角,以使喷涂粒子撞击基体表面的动能最大,倾斜夹角不能小于45度。
    (7) 从防腐蚀角度考虑,结构设计应该使形成局部点腐蚀的可能变得最小,因此应消除可能促使湿气和粉沉积滞留的所有形貌。
    (8) 对于喷涂箱体内壁之类的封闭空间,应设计适当的入孔和排气除尘孔。应采取措施,使喷涂表面残留的粉尘能清除干净,否则就可能成为腐蚀源。
    (9) 按照设计涂层的厚度,待喷涂工件留有余量。